【行动】做好水源保护工作 担起保护水资源责任
因靠近石岩水库,处于一级水源保护区,沁园春在搬迁至石岩街道永和路1号之后面临着水源保护的重要责任。根据《水源水质保护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等相关文件规定,沁园春决定将有污染水体风险的焊锡产线进行整体搬迁至合规地区。
习近平总书记说过:“我们既要绿水青山,也要金山银山。宁要绿水青山,不要金山银山。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。”而水资源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关键资源,沁园春一直以“做一个受人尊敬的人 做一个受人尊敬的企业”为经营目标,面对保护水资源的责任是应该更加积极、更加主动、更加全面,争做榜样,争当排头兵。因此在综合有关部门的要求和结合自身实际情况,最后作出了产线整体迁出的决定,扎实做好水资源保护的工作。